对市十四届政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4236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市政协提案委:                                     

市政协提案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充电桩安装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洛阳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意见,依法依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市住建局认真统筹群众意愿与资金平衡的关系,先后协调指导物业与建设方新增充电设施3万余个,一定程序上缓解了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的问题。在后来工作中,我们将同步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改造选项,积极争取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加大充电桩设施安装力度。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统一规划、建设

根据《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自2021年,我市将通过三年建设期,全市新增公共充电桩9500个以上,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服务体系。市住建局严格“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规划审批,并按照标准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关于承建单位合理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承建单位在建设老旧小区时,严格遵循“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征求意见,依法依规实施”的原则,今年根据业主意愿对供电设施线路具备条件的362个小区进行了综合评估,并且明确了2024年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目标任务16315个,目前完成5902个。

四、政府部门应加大对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2024年2月9日,由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汽车加氢站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检查目标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建成小区充电设施产权人、建设方、管理方主体责任。为推动洛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在洛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多功能厅召开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文件,并对下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