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35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班爱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推动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继出台《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流程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补贴办法及责任分工,优化了审批流程。在资金方面,出台惠民政策,支持居民以个人或配偶、子女名义提取公积金用于电梯加装,由市区财政对每部电梯予以8万元补贴。在加装模式方面,探索并推广两楼共享增设阳光房“EPC+O”等加装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多菜单式选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加装电梯486部,加装电梯数量居全省前列。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适老化出行环境的建议

适老化改造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出台的《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提质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215)中在改造内容中明确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步印发的《洛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导则》(洛旧改〔202111号)对具体适老化内容进一步明确,如城镇老旧小区出入口、步行道与主次干路交叉口、游步道、休憩设施、儿童游乐场、休闲广场、健身运动场地、公共厕所等区域进行无障碍改造完善。完善和规范城镇老旧小区平面图、公共服务引导牌、道路引导指示牌、安全警示牌、楼栋号、单元牌、门牌号等标志。”“当条件允许时,宜增设独立健身步道系统,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行,沿线应设置适老化的休憩座椅、垃圾箱、指向和警示标志等辅助设施。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适老化改造的建议

按照上级住建部门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仅支持老旧小区公共部分的提升,不能用于居民室内部分改造。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我们将指导各县区积极引导居民对自家住宅室内部分同步进行装修及适老化改造提升。

四、关于供电部门为老旧小区改造转直供的建议

近年来,供电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合住建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开展改造设计方案审查、中间检查及竣工送电。对于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投资电力改造的老旧小区,供电公司负责配套改造小区高压部分电力设施。优先将老旧小区电网改造项目纳入公司年度计划,统筹公司资源力量实施改造,确保供电设施改造与小区整体改造同步进行。

五、关于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议

             2021年,市民政局牵头利用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筛选9321户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展需求摸底排查,根据老人家庭需求配置家庭护理床,老年人拐杖、轮椅,卫生间、浴室用品以及远程呼叫、睡眠监测设备、烟雾/燃气报警、自动感应灯具、门磁感应等智能化设备,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满足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并提供每人每月210元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为居家老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服务、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基本服务。2023年,我市持续为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新增改造户数300户;2024年,我市将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年将新增改造户数6645户。

六、关于推进多种形式物业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市住房中心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物业管理。一是指导各县区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各县区结合基层治理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际,积极推动整合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提高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二是出台《洛阳市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费调整程序的决定》《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决定》,建立以质论价、质价相符的服务标准和合理收费调价机制,供开发企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菜单式差异化选择。三是指导城市区探索推进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为无主管小区进行兜底性服务,如老城区道北路街道成立办事处下属的国有物业公司,将公益性与市场化运营相结合,提供垃圾清运、安全保卫、设施维护、税费收缴等基础服务,降低收费成本,推动物业管理。2023年,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为重点,131个社区代管小区已全部实现专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洛阳市住建局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关心我市城市建设事业,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