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单位为洛阳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本项目分两批次进行开发建设,本次针对一批次进行采购。一批次新增建设用地98.253亩,地上建筑面积75015.94㎡,包括学生宿舍56492.7㎡、艺术楼8312.99㎡(最大跨度33.0m)、食堂9996.89㎡。

5.2采购范围: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技术管理服务。

5.3服务期限:本建设项目从工程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合格。

5.4项目管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工期控制目标:按甲乙双方正式书面确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完成工程

建设并验收移交使用;除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和经双方确认的工期变更外。
协调目标:确保参建各方分工明确,配合顺畅,有序可控。

5.5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5.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8)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03月13日至20250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7室。

3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7领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20250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洛阳市洛龙区民生路)。

2、响应文件应由申请单位的本单位人员亲自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址:万众金融广场B407

联系人:贾女士  徐先生 

电话:0379-62275167

电子邮箱:csgxk4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