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洛阳市委、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坚持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完善由局领导、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每年第一季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以上原则,我局制定了《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提出了十二项职责清单,明确清单适用于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各级领导切实发挥以身作则的作用,把部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落实“三项制度”。自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联络员开展“三项制度”培训,讲授三项制度的实施标准以及实务操作要求,并结合具体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培训强调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要求执法单位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程序,要求执法单位扩大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合法行政,要求执法单位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贯穿于每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中,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重要作用,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落实到位,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四)突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效能。认真贯彻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在加强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一是突出抓好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针对我局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我们坚持依靠能力素质提升执法效能,着力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厅、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观摩会、研讨会以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裁量标准研讨会,积极借鉴吸取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行政执法换证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种执法培训。通过专题授课、案例分析、案卷评查、研讨交流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实际办案能力。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一人主办、集体参与、全程观摩的方式,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处罚的准确性。与此同时,我们还把办案质量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对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考评内容,进行严格奖惩,有效提高了大家的积极性。二是重点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落实。按照省厅和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局属各级人员认真学习省厅和市司法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通过散发传单、网络宣传、制作展板、悬挂条幅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服务型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群众配合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五)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依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职责,逐项进行分解,明确了行政执法具体承办单位,制定了工作流程,并在“洛阳城建信息网”(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初步形成了明晰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近年来,我局按照《洛阳市行政权责清单动态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洛政办〔2016〕16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对我局职责范围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责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动态调整。

(七)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近年来,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照程序到政府法制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备案,主动接受市政府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以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严格地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违法必究、责任自负、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以来我局未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暂未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九)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洛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时,坚持由作出行政行为的部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制机构负责相关法律审核和相关协助工作。对有可能引起败诉的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讨,研究对策措施。与此同时,积极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实时接受法律教育。对于裁决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败诉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我局对接到的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证据及法律依据,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局法律顾问进行案件合议,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件诉讼案件。

(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在标注发文字号的同时,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2020年以来,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执行“三统一”制度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十一)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2008年起,我局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职顾问律师。近年来,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为保持法律顾问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将法律顾问合同由过去的一年一签改为三年一签,并适当提高了法律顾问费。法律顾问参与了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政府合同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在内的多项法律活动。仅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审查并出具各类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93件,对推动局系统依法行政产生了积极作用。

(十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局召开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专题培训会;为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直工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有关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召开了2020年“宪法宣传周”宪法专题宣传培训会和2020年《民法典》专题法制教育。其它还举办了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及物业管理法规等行业培训。

二、存在问题

    2020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一些部门及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各级干部在对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认识程度上存在逐级减弱的情况,对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缺乏总体统筹的认识和措施。单纯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就是法制机构或法制部门的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这种认识不便于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一些部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不多。对于如何推进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有些部门还是惯常以发文落实发文、以制度落实制度,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各项指标任务执行到位,往往上级部门推行什么工作,被动执行什么工作,至于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措施,导致落实效果打折扣。

(三)执法普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还不能做到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领域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这就要求今后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好我市便民为民的好措施,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力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市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及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重点工作,科学制定方案计划、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为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各级干部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三个文件内涵实质,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要拿出更大的勇气和魄力,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大局意识。要主动作为,跳出部门框框,做到与其它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的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法治改革成效的标准。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以问题导向为起点,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责任到底、整改到底,确保取得成效。坚持正向激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进一步精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举措简略、粗糙,多宏观原则性的做法、少操作性制度安排的现状,确保以后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具备切实可行、切中要害的措施。出台任何一项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均对其任务有效分解,确定责任归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标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