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洛阳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坚持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完善由局领导、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计划安排,每年第一季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以上原则,我局制定了《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提出了十二项职责清单,明确清单适用于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各级领导切实发挥以身作则的作用,把部门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作为第一议题集中开展学习。二是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培训班专题学习、依托各党支部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学习,将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部门。三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现场培训,组织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参加《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

   (四)突出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效能。认真贯彻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在加强实践锻炼、提升能力素质上下功夫。一是突出抓好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针对我局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较弱的实际情况,我们坚持依靠能力素质提升执法效能,着力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人员参加省厅、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观摩会、研讨会以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裁量标准研讨会,积极借鉴吸取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行政执法换证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种执法培训。通过专题授课、案例分析、案卷评查、研讨交流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实际办案能力。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一人主办、集体参与、全程观摩的方式,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处罚的准确性。与此同时,我们还把办案质量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对行政执法单位和个人考评内容,进行严格奖惩,有效提高了大家的积极性二是重点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落实。按照省厅和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局属各级人员认真学习省厅和市司法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通过散发传单、网络宣传、制作展板、悬挂条幅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服务型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群众配合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权移交工作,机构改革后向市综合执法局移交行政处罚事项 352项。二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线索移交工作,制定了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住建领域行政违法事项线索移交制度的通知,积极开展处罚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截至12月份向市综合执法局移送违法行为线索49宗。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我局聘请河南润洛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现有公职律师1人,为重大决策、信访投诉、诉讼复议案件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诉讼复议案件均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了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按照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规定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建局坚持创新引领,牵头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精简至主项47个,2020年减少了16%,比省定事项精简了27%;工程建设项目类型细分增加至17类,为每一类型项目量身定制审批事项清单和流程图,构建全流程并联审批机制,形成“17+4+3”审批模式,实现审批“最长56个工作日,最短5.5个工作日”。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全过程督办,全年完成925个项目的审批,全部为网上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聚焦改革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制度创新,印发配套政策措施文件13个,推行“标准地”出让,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工程单体竣工联合验收,工程项目竣工一幢、验收一幢,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中国建设新闻网等官方媒体对我市工改创新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先后有南阳市、济源市、中卫市、新乡市、周口市等地到我市学习交流工改工作。获得洛阳市营商环境“先进单位”,洛阳市市民之家“优质服务单位”,获得企业群众赠送锦旗8面。

   (九)推进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效能,实现了新建商品房网签即备案,提高合同备案的工作效率,大幅缩减办理时限和企业运营成本,通过二维码即可对网签备案业务办理的实时情况进行查询,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房屋交易便捷安全。公租房业务、物业备案业务下放县区承办,15项群众高频办理业务进驻市民之家窗口办理,做到了应进必进,2021年办理群众高频业务296253件,有效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研究拟定《洛阳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洛阳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洛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及分配管理流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审批流程》等文件,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的总目标,成立洛阳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严格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十)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我局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24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21〕142号)文件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我局一项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检查推进、圆满完成全年抽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内部抽查23大项,完成抽查检查377次。按照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积极主动与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拟定联合抽查计划,制定了《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洛双随机〔2021〕9号),组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全年共计在3个行业领域进行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完成了对18家企业的联合检查工作。

   (十一)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修改或者废止。2021年我局共开展4轮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设置不合理罚款规定、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文件。经清理,未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文件。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依据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行政执法机构编制职责,逐项进行分解,明确了行政执法具体承办单位,制定了工作流程,并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初步形成了明晰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对执法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严格地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违法必究、责任自负、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2021年以来我局未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暂未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十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我局已在洛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和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具体案件信息。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定全过程记录清单,已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充分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监督检查等领域全过程记录,并在招标科会议室、信访室设置录音录像设备,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审核。截至12月份审核处罚案件127宗,审核规范性文件11份。四是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近年来,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照程序到市司法局进行行政处罚备案,主动接受市政府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以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加强和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洛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时,坚持由作出行政行为的部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制机构负责相关法律审核和相关协助工作。对有可能引起败诉的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讨,研究对策措施。与此同时,积极组织本机关工作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实时接受法律教育。对于裁决败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分析败诉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做好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我局对接到的每一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证据及法律依据,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局法律顾问进行案件合议,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作用,慎重对待每一件诉讼案件。2021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8宗,行政复议5宗,共计13宗。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违法查处等方面。截至目前败诉率0%。所有案件均按应诉规则进行,未发生逾期举证、缺席庭审等情况。

   (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在标注发文字号的同时,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注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2021年以来,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执行“三统一”制度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十)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从2008年起,我局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职顾问律师。近年来,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为保持法律顾问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将法律顾问合同由过去的一年一签改为三年一签,并适当提高了法律顾问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了包括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政府合同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在内的多项法律活动。仅2021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审查并出具各类合同法律审查意见书83件,对推动局系统依法行政产生了积极作用。

   (十)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建立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制定了《洛阳问题楼盘处置工作办法》《洛阳市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房地产领域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全力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接收人民群众来访、来信案件共计229宗,除尚在规定办理期限内的案件外,全部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工作要求按期办复。三是做好110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回复工作,截止2021年,我局共接受处理110各类工单约13978宗,全部按期办结或正在按既定流程处理,未出现超期回复的情况。

   (十八)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洛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社区、进工地等现场宣传,共张贴宣传标语、横幅300余幅;为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直工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有关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召开了2021年“宪法宣传周”宪法专题宣传培训会和《安全生产法》等专题法制教育。其它还举办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及物业管理法规等多场行业培训,发放《劳动法》200多册,张贴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画报30余张

    二、存在问题

    2021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一些科室及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各级干部在对2021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认识程度上存在逐级减弱的情况,对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缺乏总体统筹的认识和措施。单纯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就是法制机构或法制部门的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这种认识不便于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二)一些科室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不多。对于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些科室还是惯常以发文落实发文、以制度落实制度,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各项指标任务执行到位,往往上级部门推行什么工作,被动执行什么工作,至于如何落实却没有具体措施,导致落实效果打折扣。

   (三)执法普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还不能做到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领域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这就要求今后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好我市便民为民的好措施,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表达维护机制,力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学习形式单一,干部职工学习行业法律法规仅通过普法考试、理论学习等方式进行,对外交流学习较少,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

   (五)法治思维创新力不足,在解决矛盾时未能及时有效处置,运用法律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市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及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重点工作,科学制定方案计划、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切实抓好落实,为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全体干部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三个文件内涵实质,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要拿出更大的勇气和魄力,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

   (二)加强理论学习。突出抓好班子和机关干部的学习,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将法治教育工作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使干部职工时刻自省、自警,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以问题导向为起点,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责任到底、整改到底,确保取得成效。坚持正向激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主动作为,跳出部门框框,做到与其它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法治改革成效的标准。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

   (五)进一步精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改变当下法治政府建设举措简略、粗糙,多宏观原则性的做法、少操作性制度安排的现状,确保以后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具备切实可行、切中要害的措施。出台任何一项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均对其任务有效分解,确定责任归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标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