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洛阳方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资料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及省住建厅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受理企业提交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资料过程中,发现洛阳方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连续两次提交虚假证书材料,现予以通报。

鉴于方坤公司次提交虚假材料,性质恶劣,决定对其提交的施工劳务资质备案资料不予备案;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五章第三十五条,方坤公司自20241125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同时纳入202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名单。

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资质办理的严肃性,依法依规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建行规〔202112号)规定严肃处理。